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标准

时间:2005/04/23 浏览() 作者: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

 
  2001年12月29日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》。该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,2002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届时,市场上将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。

  这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:人造板及其制品、内墙涂料、溶剂型木器涂料、胶粘剂、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、壁纸、木家具、聚氯乙烯卷材地板、混凝土外加剂、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。

  在此之前我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没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,如壁纸、木家具、聚氯乙烯卷材地板、混凝土外加剂等;有的有标准但是没有严格的限量,如人造板及其制品、内墙涂料、溶剂型木器涂料、胶粘剂等;还有的标准以前的控制指标不准确,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。此次颁发的标准完全参照了国际最先进的相关标准,这10项标准对装饰装修材料中的甲醛、苯、铅、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做了明确的限制。 
 

分享给朋友